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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批中药骨干人才培养项目 实施方案

人才培养【医生课堂】发布时间:2019-11-12

为继承整理北京市中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造就一批优秀中药骨干技术人才,继承与发展中药学术,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决定在本市医疗机构中开展中药骨干人才培养与中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遴选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为继承型中药骨干人才,采取专业培训兼师承方式进行培养。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为期2年的培养,使继承人在整理、继承中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中药学术,培养造就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药理论深厚、中药技术精湛、品德优良、职业道德高尚的优秀中药继承创新型骨干人才。

    二、培养方式

(一)集中培训

对于培训课程内容共性较强,必须掌握或了解的知识,采取集中授课方式进行,并将授课内容设定为必修课内容,根据必要程度确定考核课程;对中药相关进展前沿知识,聘请中医药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对于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安排专业标本馆、药店和药房进行参观,中药药市和地道药材产区进行考查,以及野外药用植物识别与采集、中药饮片厂实习等。

(二)   跟师学习

培养期内每名培养对象至少在全国范围拜师1-2名。按照鉴定、炮制、调剂、中药合理应用等专项,学习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

(三)   自主学习

根据专项特点要求,每名培养对象必须制定读书计划,做好读书笔记,定期提交炮制、制剂、鉴别经验以及合理用药等方面的学习心得体会。

三、培训计划与内容安排

   (一) 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半年)

1.进行本草典籍、行业标准、专业论著学习,具体课程安排如下:

①经典学习课程

《本草文献学》 共18学时,其中应包含:《神农本草经》、《新修本草》、《本草纲目》、《雷公炮炙论》、《本草纲目拾遗》、《植物名实图考》等内容。

②行业标准课程

《中国药典》(2015版)      (4学时)    

《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4学时)

《北京市中药饮片标准》      (4学时)

《北京市中药材标准》        (4学时)

《北京市中药饮片调剂规程》  (4学时)

《中成药的合理使用》        (4学时)

③专业论著课程

《药用植物学》专论   (8学时) 

《中药商品学》专论    (8学时) 

《中药炮制学》专论    (12学时) 

《中药鉴定学》专论    (12学时) 

《临床中药学》专论    (12学时) 

《中成药学》专论      (8学时)  (共13天)

    2.在导师指导下,制定自主学习计划,完成结业论文选题。

   (二)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半年)

1.专题讲座学习:

地道药材进展         (2学时)

中医四大经典概述     (2学时)

医古文的阅读         (2学时)

中成药的合理使用现状 (2学时)

法律法规             (2学时)

中药材市场及质量现状 (2学时)

现代中药鉴定技术进展 (2学时)

中药化学成分研究现状 (2学时)

中药新药申报         (2学时)

中药科研方法         (2学时)

科研论文的写作方法   (2学时)

药用植物摄影方法     (2学时)

中医药文化           (2学时)

    2.调研实践学习:

药市、名药店参观      (8学时)

中药饮片厂实习   (16学时)

野外采药、药用植物园认药实习  (16学时)

中药标本馆参观   (8学时)

GAP基地参观   (8学时)

(三)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半年)

    1.每周跟师学习1天。

2.总结整理导师学术思想,实践经验,提交学习材料,至少发表论文1篇。

(四)第二学年第二学期(半年)

1.每周跟师学习1天。

2.完成结业论文。

3.进行结业总结,接受专家组考核。

四、预期成效

通过两年培养, 培养对象应达到以下目标:

1.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熟练掌握《本草纲目》等中药典籍的相关内容,掌握指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结合北京市中药使用特点,熟练掌握《中国药典》(2010版)、《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北京市中药饮片标准》、《北京市中药材标准》、《北京市中药饮片调剂规程》、《中成药的合理使用》等基本内容。能自觉运用经典理论指导本专业工作,并能在实践中灵活应用。在掌握中药专业基本知识基础上,了解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中药炮制学和中药商品学、中成药学等新进展。

2继承中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实践经验,按照鉴定、炮制、调剂、中成药合理使用等四个专项跟师学习,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使专业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根据专项特点,进一步总结升华老师的学术经验,并在本学科领域能有所创新,提出新的见解和观点,以促进学科发展。

 3.学习期间至少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1篇。(注:同一指导老师的两名培养对象发表的论文不得为同一专题。)

4.提交反映指导老师炮制、制剂、鉴别经验以及合理用药等方面的特色技艺材料8份。

     5.结业时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结业论文和1000字的论文摘要。其内容既要体现指导老师的实践经验和学术思想,又要有继承人自己的创新观点,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五、管理考核

(一)组织管理

1.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负责组织实施此项工作,负责与培养对象所在单位签订培养协议,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等。

2.北京中医药学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建立健全培养对象的管理体系,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培养对象进行系统学习,实行学分登记制度,负责年度总结汇报,负责建立“北京市第二批中药骨干人才培养档案”,记录培养对象的考核成绩等。

3.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按照签署的培养协议,负责对培养对象进行日常管理。

(二)考核方式

采取学习模块考核、年度考核、结业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1.学习模块考核。每一模块学习结束时,由授课或带教老师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报北京中医药学会登记。

2.年度考核。培训对象完成年度学习任务后,各单位的职能部门根据“协议书”内容对培养对象进行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年度考核内容为:中药典籍、师承学习、实践技能、专项课程等专业学习。“年度考核表”报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备案。

3.结业考核。两年培养结束后,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培养对象进行结业考核。

六、待遇和奖励

(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给予每位培养对象每年1万元的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跟师学习、调研实践、学术交流等支出。

(二)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授予“北京市中药骨干人才”证书;结业考核成绩优异者授予“北京市中药骨干人才培养项目优秀学员”称号。

(三)按计划完成年度学习并考核合格者,视同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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