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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医院延庆医院 第五批师徒传承工作实施办法

人才培养【医生课堂】发布时间:2019-11-11

为继承和整理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中医临床医师,采取师承教育的方式,开展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管理,根据《延庆卫计委第五批师徒传承工作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单位管理办法如下:

 一、导师确定  

 (一)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临床医学或中医学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2.医德高尚,具有丰富、独到的专业知识和学术经验。

  3.从事西医临床及中医药临床工作15年以上,技术职称副主任医师以上。

  4.身体健康,每周在双方医院出2次专家门诊,能够指导师承人员学习掌握其独特的临床经验,提高学术水平。

   5.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6.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师承的教学任务。

 (二)指导老师在同一医疗卫生单位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2名。

(三)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内容,由师承人员所在单位确定,但须切实可行。

二、跟师遴选 

  (一)申请跟师学习的师承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在40岁以下。

4.热爱医学事业,具备较强的知识获取能力和文字整理能力。

5.师承人员和指导老师之间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应基本对口。

6.师承人员应参加指导老师所在医院定期组织的集中培训学习。

7.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基层社区师承人员可适当放宽选拔条件。

 (二)曾参加第一至四批的师承人员,原则上不再作为师承人员的遴选对象。

 (三)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经审批后,须签定统一式样的《继承教学协议书》,建立师生关系。

三、教学工作

 (一)具体学习以跟师实践为主,采取师徒传承方式实施教学,着重培养临床实践能力。在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做到传授与自学、实践与理论、继承与整理相结合,发挥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两方面的积极性。既要着重培养临床实践能力,又要注重师承人员的开拓创新精神的培养和思维方法的训练,并指导他们学习和掌握本学科的新进展、新技术和新成果。师承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的新进展和相关学科知识,不断更新、补充和拓宽知识面,提高创新能力。

(二)师徒传承工作是继续教育的一种形式,除跟师学习以外,师承人员所在单位要定期组织师承人员集中培训,学习继承整理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师承人员的整体素质。师承人员应参加带教老师所在单位定期组织的集中培训,学习本学科的新成果、新技术、新理论和新方法。

四、跟师管理

  (一)师承人员应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二)医院成立“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继承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工作。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处,负责师徒传承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带教老师中途因故停止带教,经医院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转跟专业相关的带教老师继续学习。学习不满2年者,终止师承学习,不能参加结业考核。

(四)带教老师应检查、督促、指导师承人员的学习和工作。如果未按教学协议书的要求履行职责者,取消其带教老师资格。

  (五)师承人员应提交反映带教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专科(专病)正规病历50份,病历按照卫生部颁发的《病案书写规范》统一规定的病历要求和格式书写;中医病历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医病案书写规范》统一规定的病历要求和格式书写,这些病历可以是门诊病历,也可以是住院病历,每份病历应是一个诊疗的全过程。这些病例是带教老师临床的真实记录,并能反映带教老师的主要经验和专长。

 (六)师承人员应在公开发行的省市级以上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整理或总结带教老师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论文2篇以上,师承人员撰写的论文必须是整理总结指导老师的经验和专长的内容,同一指导老师所带的师承人员须分别选定不同的专题各自完成,避免重复整理。

(七)师承期满,要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特长,其临床疗效基本达到考核标准,每人提交指导老师诊治疾病的医案集,(每个医案集不少于10个病种)并提交全面整理或总结指导老师经验和专长的结业论文。其论文由师承人员独立完成,字数不少于3000-5000字。结业论文内容必须全面系统、真实可靠、联系实际,充分反映指导老师的主要经验和专长,在原有继承工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

五、监督考核

(一)教育处负责对师承人员进行考核,其平时考核主要依据《平时考核表》和月记。师承人员应及时整理和总结跟师学习的笔记和心得体会,每月按照要求完成月记,并由带教老师批阅签名,于每月月底前送交教育处归档。

(二)每半年对师承人员进行一次阶段考核,按照统一印制的《阶段考核表》规定内容和要求,逐项检查和考核。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应予以淘汰。对于阶段考核优异者,给予表彰奖励。

区卫生计生委每年抽取10名师徒传承人员,由专业老师对其进行评审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予以淘汰。

(三)师承人员学习3年期满,单位组织实施结业考核,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对出师考核进行监督。

(四)师承人员结业考核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方案由单位制定,报送区卫生计生委审批。

   (五)申请参加结业考核的师承人员,填写由区卫生计生委统一式样的《临床医学(中医学)师承人员结业考核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六)申请结业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结业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学历证明;

  4.继承教学协议书;

(七)结业考核合格者由区卫生计生委颁发统一式样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结业考核证书》。

六、经费管理

 经费主要用于科研、培训和带教等费用支出,专款专用。不能用于购买交通工具、计算机、音响、摄录设备以及其它与资助项目无关的物品。

 

 

 


医院地址:延庆区汇川街9号
乘车路线:乘Y9公交车到中医院站下车,距离新中医院东门约50米;乘Y10公交车到中医院(新院)站(原百眼泉村北口)下车,向北步行约100米。
投诉咨询电话:69146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