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您好:
当患者需要办理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请您仔细阅读
一、自备材料:
1、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办理流程:
1、办理当天必须患者本人亲自就诊,医生诊察患者后,开具相关病历。
2、患者或患者家属携带自备材料和病历到医务处进行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办理。
3、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三、注意事项:
1、办理一次的有效期为90天。超时需患者本人再次到医院复诊或随诊一次,可延续办理。
2、家属代取药时,每2周需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健康证明》,超过2周无社区医院健康证明的,将不能开具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