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管理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医政管理

复印病历须知

医政管理【诊疗前后】发布时间:2021-02-07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您好

当患者出院后,以下情况需要复印病历,请您仔细阅读。

一、报销医疗费用时需要复印病历。包括商业保险、异地农合、异地医保及本地农合、医保不能在本院报销结算的患者。

二、外伤患者需要鉴定残疾等级时需要复印病历。

三、办理残疾证者需要复印病历。

如患者需要复印病历,请于出院一周节假日顺延)到病案室办理,办理时间如下:

周一―――周五(节假日休息)

上午  800―――1100

下午  1400――― 1700

为保护广大患者的隐私权和知情权,据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医发[201331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复印病案者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复印。

一、患者本人前来复印者请带本人身份证

二、非患者本人前来复印者请携带患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患者委托他人复印的委托书(格式如下)。
三、患者死亡需近亲属带死亡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能证明与患者关系的证件如户口本。


 

复印委托书

患者XXX,身份证号是XXXXX,现委托XXX,身份证号是XXXXX,复印本人病历。签名:XXX

X年XX

 



医院地址:延庆区汇川街9号
乘车路线:乘Y9公交车到中医院站下车,距离新中医院东门约50米;乘Y10公交车到中医院(新院)站(原百眼泉村北口)下车,向北步行约100米。
投诉咨询电话:69146621